小心!傳統葡萄酒行業不要被“互聯網+”綁架!
2015年,從官方到民間,“互聯網+”絕對是出現頻次最高的詞匯之一。葡萄酒行業也不例外, B2B、B2C、O2O、B2F、再B2B、再O2O......各種“互聯網+”下的商業模式此消彼長。而圍繞各種模式的爭論也從來沒有停止過:
O2O究竟是個“偽命題”還是“開放的生態閉環”? B2B到底是“酒業電商新戰場”還是“堰塞湖”?“酒業電商的好時代才剛剛開始”還是“葡萄酒實體店必將強勢崛起”?
“互聯網+”熱浪持續發酵之下,也有聲音在嚴厲地批判:傳統的葡萄酒行業不要被“互聯網+”給綁架了,恰當的做法其實只是“+互聯網”。
在“互聯網+”下,互聯網是主要且優先因素,是有著咄咄逼人的潛在的“革命”志向的;但“+互聯網”,則是以傳統的商業模式為先,互聯網只是作為一種附加工具存在,既然互聯網的洪水勐獸已抵擋不住,不如借助于它的力量,改造和拓展現有的業務。
所以, “+”號在前還是在后,看上去似乎只是個位置的區別,但其中所折射出的理念差異并不小。
葡萄酒客戶要的不是特定產品或服務
縱觀全年,大概沒有哪家葡萄酒企業敢說自己是收獲了穩穩的大滿貫。傳統商也好,電商也好,都在不斷的“調整”中度日,都在努力拓展邊界或是升級模式,希望通過各種“+”,讓自己更能玩轉線上線下的無縫對接、更能贏得和夯實客戶。
說到底是客戶。用什么打動客戶?用產品?用服務?
一個經常被忽略的事實是,客戶要的其實并不是某一件特定的產品或服務,而是一種需求的滿足。
現代營銷學奠基人之一Theodore Levitt早就說過:“沒有商品這種東西”,“用戶要的永遠不是直徑五毫米的鉆頭,而是直徑五毫米的鉆孔。”
客戶真正想要的,并不是拉菲,而是借助于拉菲能夠得到什么樣的好處、解決什么樣的問題、滿足什么樣的需求。需求是不變的,產品或服務只是在當下對這種需求的一種暫時性的解決方案。
所以,在糾結于選擇何種商業模式以突圍時、在考慮將“+”號到底放在“互聯網”前面還是后面才好時,不妨先客觀審視一下自身現有的業態,沒準你其實有必要先加持一個基本項,即:“+ 對需求的洞悉及尊重”。